为保障我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日前,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本市实际制发通知,部署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强化和完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强化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的关键作用,强化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作用,强化持证操作人员依规作业、应急处置的履职作用,促进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安全制度执行力,强化风险研判和管控。二是全面核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现场检查,重新核对和动态调整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三是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与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联查机制,实现全社会共治。并开展重点检查和督查,市市场监管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回转直径较大、速度较高、承载人数较多的大型游乐设施实施检查和督查。四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把关和技术支撑作用。市特检院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质量,把好检验关,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自查自纠(2020年12月前)、集中攻坚(2021年)、巩固提升(2022年)三个阶段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认真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排查和使用管理自查;负责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使用单位上报自查情况,对照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核对使用登记信息,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更新,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市市场监管委、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推进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整改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通过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100%,对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经营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对注册在用大型游乐设施逐台(套)检查率达到100%,对大型游乐设施“报检应检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促进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特别是中小游乐园经营管理者落实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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