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煤炭采选业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清洁生产,我委委托技术单位研究编制了《硫酸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硫酸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李欢、杨奕、吴同华、彭艳春、李艳萍、谢武、潘琼、孙蕾、刘恢、李青竹、张青玲、刘钢墙。
本文件规定了硫酸锌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级硫酸锌企业、饲料级硫酸锌企业及农业用硫酸锌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其他硫酸锌生产企业可参考本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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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第33号公告)
除去氟氯的次氧化锌、锌合金、含锌废渣用浸出、氧化、置换、浓缩、结晶、脱水、干燥等工序,把原料中的锌元素提取出来生产硫酸锌产品的行业。
利用热镀锌产生的浮渣(锌灰)、铁锌渣、锌基产品的废品及边角废料、报废旧锌板、废锌皮、废干电池壳、废弃含锌合金、铜镉锌渣等含锌元素的固体废物。
在生产硫酸锌的氧化工序中,浸出液中的二价铁离子、二价锰离子被双氧水或高锰酸钾氧化形成的共沉物。
向含铜、镉、镍杂质元素的硫酸锌溶液中加入锌粉,锌与铜离子、镉离子、镍离子发生置换,生成海绵状的铜、镉、镍沉淀物而从溶液中沉淀除去的工序。
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排”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在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评价基准值分为Ⅰ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和Ⅲ级基准值三个等级。其中Ⅰ级基准值代表国际领先水平值,Ⅱ级基准值代表国内先进水平值,Ⅲ级基准值代表国内一般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