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孝政发〔2014〕70号)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我中心从即日起开展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5)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3.用人单位和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补贴人员花名册;
6.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申报2019年度社保补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30日——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7月13日——7月31日为申报审核阶段。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持相关资料到孝义市民服务中心申报。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