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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入场安全教育短片!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4 17:13:23    浏览次数:6
导读

  施工队伍入场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许可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基坑开控和支护管理制度、设备验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临时用电验收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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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红章;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B证、专职安全员的C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有特殊作业人员,需向项目部上报其工程相应的合格有效的特殊工程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司索工、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吊篮安拆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桩工等)。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

  19、高空: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总包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反光背心。以上由分包商申请,总包统一采购发放,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2、分包商必须统一工作服、安全鞋、反光背心、公司logo标志安全帽(一般管理人员为白色,安全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蓝色,工人一律为黄色),每人都必须发放,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1、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制度,并熟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5、在邻近高压线和基坑施工时,要按照有关制度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

  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及临时办公楼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8、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9、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入场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到项目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1、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

  工作许可证申请前,提前考虑周边的环境、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合格性、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分包主管人员提出申请,项目部授权人才能签发出工作许可证。

  1、重大危险源分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重大危险源必须公示公告,网上申报及向公司上报。

  1、机械设备(含电缆、电箱)进场必须要经流程验收,验收要有验收记录和验收人员签名,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

  2、进场的大中型设备应性能良好、质量合格,购买的设备要有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关键部件的质保书等。

  租赁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及相应部件的质保书,所有上述的证件都应提供一份复印件上报总包,同时要与租赁单位签订详细的设备租赁使用合同。

  安装、拆除前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安、拆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方和被交底方的签字记录,安、拆专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机管员现场监督作业。

  设备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检测单位,出具检测合格证后总包、监理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并签字报监存档。

  软件: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租赁设备需有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6、设备正式投入运行时,要悬挂验收合格牌、准用证(检测合格证)、操作规程牌、岗位责任制牌、定人定机牌、限载牌(塔吊要悬挂“十不吊”牌)。

  7、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效联络通讯工具(对讲机等)。

  8、设备要有安全保护装置和夏季防雷措施,各种限位、防坠装置要安全可靠,严禁安全装置失灵、失效投入运行,防雷接地要接触良好。

  9、设备要有专用电箱专向供电,不得挪为他用,设备和电箱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尤其是设备的接地保护的对地电阻必须符合制度。

  10、项目部应对大型设备的安全装置、结构部份、机构部份、电气部份等危险组件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11、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及设备的保养要求,严格按要求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现场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并保存好相关的设备保养记录。

  12、对于日常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专业单位及人员到场进行检修,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故障排除,保证现场的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并将相关维修记录保存好。

  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4、易燃易爆危险口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6、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过程中,临时消防设施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7、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10、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11、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3、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4、开挖时,必须在基坑边1.2米的护身栏杆,防护栏杆必须刷黑黄漆;基坑边2米内严禁堆放材料或物件。

  5、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槽、坑壁上攀登上下或直接跳下;间歇不得在基坑、坑坡脚下休息。

  7、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人员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机械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清土。

  8、支撑就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按设计施工。

  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电梯井、采光井内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7、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8、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分包安全负责人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经总包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1)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1、吊车需进场时,应提前通知中建的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前需提交吊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验收汽车吊是否完好,限位是否有效。

  2、吊车到达指定作业位置后,采用警戒旗圈出作业范围,然后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枕木或钢板垫实,调整水平度。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制度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度。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范围外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

  市区主要马路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驶出工地。

  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建筑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场布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

  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值班室要保持干净,闲杂人员不得停留值班室。爱护公共财产,确保项目财产不丢失,不损坏。一经发现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按原价赔偿外再做处罚。

  值班时,坚守岗位,敬忠职守,做到一勤,二及时,三不准。(一勤:勤检查巡逻;二及时: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三不准:不准擅离职守,不准上班睡觉、玩手机,不准监守自盗。)

  值班时,必须不定时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各楼层、仓库等地巡逻,发现问题在保证人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汇报,没有特殊情况,夜间巡逻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室。

  熟悉现场环境,会使用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火灾,偷盗事故要及时进行扑救报警、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如发生火灾,偷盗处置过程中立功者,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每周一、三、五开会训练,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告知队长或班长,当班不得酗酒,做无关工作之事,服从上级领导管理安排。

  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服从管理的,一次谈话,二次警告,三次及以上的处以两百以上处罚,严重者将视为目无公司规章制度做以开除。

  如发现监守自盗,合伙他人里应外合投机倒把的,轻则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重则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做好访客登记工作,正确填写访客人员会客单。 所有来访者进出时保安人员要有详细的进出记录,做好人员及物品进出台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做好交接班记录,有物品须当面点清,双方签字确认交班。交班不清如有东西丢失,算当班人员负责。交班清理好工作岗亭。

  做好运输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注明车辆装载的货物及数量。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车辆及车辆上的人员,包括驾驶室。要告知车辆上人员进场现场的基本要求。

  施工人员经过安全培训的后统一发放胸卡,佩带好胸卡的施工人员才充许进入现场。如遇冒用胸卡者,当场没收。

  访客或开会人员必须出示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先到门卫处登记,电话联系被访人,经警卫人员同意并发访客卡后方可进入现场。同时,访客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要佩带好基本的劳保用品。

  分包材料进出门必须严格按《材料进出入制度》执行,出门单必须由总包相关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批准,保安会同其它相关人员(物资部门、责任工程师)核对好物品型号及数量后方可放行。涂改或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警卫有权扣留。

  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工地;(如施工需要,必须通知总包安全部,经检查验收通过,防护措施齐全方可进入)。

  凡是轮胎上有泥车辆没有经过清洗均不能放出场地,确保道路清洁;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做好防尘防遗漏措施。

 
关键词: 断路器型号大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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