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方式中的一种,在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时,各地对该成交原则的实际运用,存在较大差异,那竞争性谈判都有哪些方式呢?
01 性价比法,评审时先把价格因素除外,将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信誉服务等各项因素评分量化汇总得分,并除以该谈判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以商数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人或成交人的方法。
02 最低评标价法,是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技术不很复杂或者性质不很特殊的采购事项就可以用这种方式。
03 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04 分值达标准入法,这种方法是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明确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的分值,评标过程中评委对完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就商务、技术两部分进行量化打分。
05 适当分值调节法,使用这个方法时要明确采购需求,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须符合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