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杭州富阳科威钢业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杭州富阳科威钢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杭州富阳科威钢业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供赣东北供电公司招标批次为1817AB的电缆保护管(型号; CPVC,φ200),2018年5月18日赣东北供电公司按要求对该公司供应的电缆保护管进行送样电科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存在内径、壁厚、压扁试验不合格。依据国网公司《电网物资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规定,压扁试验不合格时,属Ⅱ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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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暂停杭州富阳科威钢业有限公司在江西公司电缆保护管标包中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 处理范围:电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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