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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北京电力:11月不良行为处理共27起,新增9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8 08:37:41    浏览次数:16
导读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1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北京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27起,其中1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1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北京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27起,其中1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9起。 这9起不良行为处理均涉及质量问题,处理期限均从2019年11月4日开始,涉及产品的均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产品。其中2起的处理期限为4个月,涉及具体产品为:避雷器、10(20)KV配变。其余7起的处理期限均为2个月,涉及具体产品为:电缆(2起)、配电自动化、导地线、变电成套设备、避雷器、10(20)KV配变。 由于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在国网北京电力同胞的所有27起不良行为中,仅9起不良行为的处理是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执行。 国网北京电力还特别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邮箱。

 
关键词: 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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