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内容: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即对立统一,对立表现为: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统一:表现在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1)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2)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各自对立面转化。对立是绝对的,同一是有条件,相对的,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不可分割。
原理内容: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世界是充满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同时矛盾是客观的,是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
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反对“一刀切”;说明不能混淆不同性质的事物,因为“万物莫不相异”;反对对具体事物不作具体分析,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方法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反对把理论当作不变的教条,生搬硬套。
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二者又是可以变化的。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在这个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普遍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工作方法;既要克服只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忽视矛盾的特殊性,看不到事物之间的差别;又要克服只看到矛盾的特殊性,忽视矛盾的普遍性,看不到万事万物的联系。
原理内容: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的,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但次要矛盾也影响主要矛盾。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原理内容: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