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公安部起草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18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
为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公安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起草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11月18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注:“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栏列出的化学品分类,是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1)》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每一类由一个或多个类别组成。如,“氧化性液体”类,按照氧化性大小分为类别1、类别2、类别3三个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