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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付电子支付遭罚超4000万 被央行“点名批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1 22:45:40    浏览次数:3
导读

  金评媒()编者按:据了解,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期对智付支付网络支付及跨境外汇支付等业务开展了执法检查。  5月15日晚,央行官网消息显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金评媒()编者按:据了解,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期对智付支付网络支付及跨境外汇支付等业务开展了执法检查。

  5月15日晚,央行官网消息显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智付支付”)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078,964.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534,813.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5,613,777.86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15,908,000.00元。

  据了解,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期对智付支付网络支付及跨境外汇支付等业务开展了执法检查。

  “经查实,智付公司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同时,智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此外,智付公司还存在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持续识别特约商户身份、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违规设置商户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央行指出。

  央行还表示,智付支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引起大量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资料显示,智付支付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111万元,是智付科技集团控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成立初期,智付支付以提供充值业务为主,但是很快就由网关支付模式转变成账户支付模式,同时在提供基础支付服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各种类型的增值服务,例如缴费、转账、还款、授信等。

  2008年以后,随着互联网支付的迅速发展,智付支付推出网银支付产品,和各大银行签约,将银行支付通道整合成综合支付通道,提供网上支付功能。

  2012年,智付支付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不断拓展支付场景,通过为消费金融、保险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逐步形成了企业的拳头产品:“实时清算产品、认证支付产品”,并形成了完备的风险监控系统和实时清结算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智付支付2015年还获得外管局跨境外汇结算业务试点资格,而近年来,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中国民众对跨境电商、出境旅游、留学等跨境业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也逐渐发展成为智付支付一个重要的业务板块。

  除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智付支付进行了处罚,并指出智付支付涉及违规行为包括: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逃汇行为,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之外;今年4月中旬,智付支付也曾因为境外非法企业提供通道,央行深圳中心分行对其进行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第四批9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作出决定,智付支付成功续展,续展至2022年6月26日。

  而在续展成功时,智付支付也表示,将实施“支付+”战略,拓展线上、线下、跨境、钱包等各类支付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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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众联智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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