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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的概念和特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2 04:54:31    浏览次数:6
导读

  2020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笔试将于7月26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事业编招聘备考资料,下面为大家分享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的概念和特征。  社会生活千变万化、纷繁复杂。要想社会关系能够有序,各类主体的合法权利得以保护,就必须要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在

  2020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笔试将于7月26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事业编招聘备考资料,下面为大家分享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的概念和特征。

  社会生活千变万化、纷繁复杂。要想社会关系能够有序,各类主体的合法权利得以保护,就必须要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在公职类考试中,经常就法律的基础知识进行考查,接下来我们就法的基础概念和特征进行详细学习,希望大家予以掌握。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1、国家意志性:法是国家产生的,国家产生法的方式有制定或认可两种,因此法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

  2、国家强制性:法既然由国家产生,则必然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否则法就很难发挥作用,国家强制性是法区别于道德、宗教教规等其他社会规范最主要的特征。

  3、权利和义务性:人与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受法律所调整,归根到底是形成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容。

  4、阶级性:法由国家产生,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并不体现这个国家所有人的意志,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这个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阶级性是法的本质特征。

  5、物质制约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产生、变更、发展等归根到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通过为人的行为设定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得做什么,来直接调整人的行为,进而间接调整社会关系。

  7、普遍性:法在其管辖范围内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普遍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体现了法的普遍性。

  8、程序性:法既然是保障人们权利与义务的规范体系,则其本身必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例如各类纠纷所引起的诉讼有非常多的程序要求。

  9、可诉性:法是国家制度或认可的,用来规范人们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当人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人们可以诉诸法律,寻求救济;而且在法治国家,司法机关裁量案件的最终依据就是法律,法律是裁判评价标准。

  10、局限性: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生活因为纷繁复杂,变化万千,不可能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有法律来调整,例如朋友关系、恋爱关系等等,同时,由于法律本身的存在滞后性、语言文字局限性等瑕疵,导致了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以上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概念和特征,对于法的特征中的每一项都要掌握其含义,从而能够做对相应的法律基础题目。

  1.【答案】A。解析:A项,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主要内容,正确;B项,统治阶级意志是法的本质特征,即法的本质是阶级性,错误;C项,国家强制性是法最主要的特征,错误;D项,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根本决定因素,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2.【答案】C。解析:法由国家产生,则需要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否则法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很难发挥作用,国家强制性是法区别于道德、宗教教规等其他社会规范最主要的特征。ABD选项和题意无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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