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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艰难前途光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周年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6 02:51:57    浏览次数:19
导读

  2015年5月4日,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第一天。  据最高法数据显示,这一天,各级法院行政一审共登记立案2000多件,与该年4月日均行政一审立案数量相比翻了近一番。  5年来,安岳法院行政庭以“公正司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工

  2015年5月4日,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第一天。

  据最高法数据显示,这一天,全国各级法院行政一审共登记立案2000多件,与该年4月日均行政一审立案数量相比翻了近一番。

  5年来,安岳法院行政庭以“公正司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法治体系建设新要求,积极探索司法审判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提升行政机关预判法律风险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健全的行政诉讼制度,是衡量这个国家民主与法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由于几千年的以义务为本位、司法从属于行政或两者合一、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影响,“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审判工作开展举步维艰,普法任务相当重要。

  回顾5年来安岳法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工作,总结经验,对于行政法治宣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一大亮点在于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16年3月9日,安岳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赵某忠与被告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一案,被告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局长孙某辉出庭应诉,该案为资阳市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为加强司法审查,5年来,安岳法院通过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对案件中涉及的证据进行现场勘查等方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过去5年,安岳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工作联系交流会议、县政协调研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座谈会、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等各类交流沟通机制,对行政机关进行引导,从而优化区域法治环境。

  2015年—2019年,安岳法院连续5年编撰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全县行政审判工作进行通报,促进了行政法治宣传。法院行政庭共计发出司法建议21份,从最初的零回复到2018年、2019年的回复反馈率100%,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指导效果逐渐明显。

  我国行政审判工作风风雨雨走过30多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首次修订后正式施行也经历了5个年头。

  诚然,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行为走得异常艰难,但多年来一代又一代行政审判人作出的成绩表明,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未来是光明的。

  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发展,在逐步健全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保障下,也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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