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统计局获悉,经国家统计局审定: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3298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4982元,同比增长6.36%。
按照企事业、机关来分: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为88773元,其次是企业从业人员,为81780元,机关单位最低,为80813元;按国民经济行业来分:年平均工资排名前三的是:金融业为132008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11079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4948元。
年平均工资较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5082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821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0574元。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非私营)、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法人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目前工资统计范围内。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劳动报酬。计算公式为: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报告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报告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973元技术服务业95520元公共设施管理业50574元其他服务业4682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