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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1 15:05:26    浏览次数:8
导读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1.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同分原则:先按文化成绩高低,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单科成绩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志愿调剂: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采用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台州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录取前考生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学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审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

  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关于限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职教师资学前教育(师范)面向中职生招生,通过单独考试实行专业平行录取,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浙江省外录取的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第一学期与浙江省内录取的材料类学生共同培养。

  学校2020年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我校本科文凭。

  第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关键词: 浙江台州学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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