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和规定的区别_初二数学_数学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指党政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工作、事务或活动制定的带有约束性、规范性措施的文书,规定属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和规定的区别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 规定,是指党政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工作、事务或活动制定的带有约束性、规范性措施的文书, 规定属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 1、从内容上看: 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以规章形式规定的事项,应当制定规章,比如,设定行政处罚,出台法律、法规的配 套制度,均属于规章; 规定,即一般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于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说明具体问题。 2、从形式上看: 2000 年《立法法》实施以后,规章都必须以令的形式发布,因此凡是以令的形式发布的,就是规章;一般 规范性文件则不以令的形式发布,往往以通知等形式下发。 3、从结构上看: 规章一般采取章、节、条、款的结构,规范性文件则比较松散,一般没有结构要求。 规章要报国务院备案,规范性文件则不需要。 可以这样说,是否以规章形式发布并报送国务院备案,是判断是规章还是规定(规范性文件)的主要标准。 行政复议的特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比较) 行政复议的特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比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比较 共同点:不适用调解、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行为的性质 审查内容 权限 审查对象 救济层级 行政复议 准 司 法 性 质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可 以 直 接 变 更 不 适 当 的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一级复议制 的行政行为 行 政 行 为 的 适 当 性 行政行为 附带性审查部分抽象 合理性) (合理性) 行政行为 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 行政诉讼 司法行为 行 政 行 为 的 合 法 性 仅 若 行 政 处 罚 显 失 公 正 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 二审终审制 绝大多数情况】 【绝大多数情况】 时,才可以判决变更 为 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 【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 行 政 行 为 的 适 当 性不能对行政行为加以变 极少数情况】 【 极少数情况 】 —— 更】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与区别(P301) ) 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措施 目的 起因 实施主体 预防、 既可能是行为, 可 能 产 生 危 害 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 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 只有行政机关 社会的行为 为 或 事 件 的 发 生 或 蔓 种状态或事件 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 状态 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 法 定 义 务 人 不 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 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 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履行义务 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 或不作为的行为 状态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执照、 或执照、大额罚款 元以下、 对公民 50 元以下、 适 用 不适用简易 对单位 1000 元以下 条件 或听证程序时 罚款或警告 重 要 ①可以一人执法 制度 ②可以当场决定 公务回避: ①调查检查: 调查检查: ①公务回避: 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至少 2 人执法 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当事人有权申请 做出决定: ②做出决定: 听证主持人回避 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 委托听证: 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②委托听证: 作出决定 当事人可委托 1 至 2 人代理 ①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 当事人不在场的 应在被告知后 3 日内要求听证 告知期限: 应在 7 日内送达处罚决定 ②告知期限: 行政机关应在听证 7 日前通知听证 时间与地点 重 要 处罚决定书 时限 须当场交付 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则 处罚看能力 周岁的不予处罚, 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不满 14 周岁的不予处罚,已满 14 不满 18 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法应予处罚。 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法应予处罚。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 年后( 个月后)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 2 年后(治安处罚为 6 个月后)不再 处罚。 处罚。 过时不处罚 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规范)做出多次处罚; 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规范)做出多次处罚; 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多个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多个规范) 一事不再罚 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多个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多个规范)做出同一种类的 多次处罚。 多次处罚。 拘留可以折抵刑期,罚款可以折抵罚金,但没收的处罚不能折抵没收的刑罚。 罚刑可相抵 拘留可以折抵刑期,罚款可以折抵罚金,但没收的处罚不能折抵没收的刑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主要掌握罚款的执行) 行政处罚的执行(主要掌握罚款的执行) 决定者: ①决定者:行政机关 职权分离 的 所有者:国库(处罚机关不得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不得返还处罚机关) ②所有者:国库(处罚机关不得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不得返还处罚机关) 原则 ③收缴者:银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 15 日内到银行缴款) 收缴者:银行( 日内到银行缴款) 元以下罚款( 元以下罚款且被处罚人无异议) ,或 ①适用简易程序处 20 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为处 50 元以下罚款且被处罚人无异议) 或 ( , 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 适用简易程序不 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 但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 当场收缴 的 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在边远、 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 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 例外 ②在边远、 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 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 在水上、 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自抵岸(到站)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机关, 在水上、列车 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自抵岸(到站)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 在 2 日内交至指定银行 ①按日处罚款数额 3%的执行罚 的执行罚 强 制 执 行 的 ②有权的机关可以直接强制 措施 ③无权的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冻结、 ④冻结、划拨 行政处罚的规定规则( 行政处罚的规定规则(第 10 条—第 13 条) 第 (上位法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上位法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1、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行政法规的规定权)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权) (国家部委规章(直属机构)的规定权) (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权) 行政处罚的设定 可创设 法律 行政法规 各种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除外 可规定 注意问题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由法律保留 可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 下位法应当在上位法规定给予 处罚的行为、 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度范围内 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 业营业执照除外 对已有处罚做出规定 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警告; 警告;罚款 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