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状告俩自然人侵犯名誉权一审败诉后,对判决结果不服申请上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2日开庭二审了此案,结果择日宣判。
2017年12月25日一微博用户发表《山西路桥拖欠工程款长达六年致使合作方债务官司缠身有家难回》文章后,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文侵犯了其名誉权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庭审理后,于2018年底作出判决,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百度百科显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1996年10月22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的施工、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