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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人利用POS机为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案值1400余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1 21:15:10    浏览次数:6
导读

  人民网泉州6月1日电利用POS机为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案值高达1400余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16万多元。5月29日,两人被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永宁边防官兵抓获。  5月29日17时许,永宁边防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石狮市服装城内,有人涉嫌利用中国农商银行POS机为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且数额巨大。

  人民网泉州6月1日电利用POS机为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案值高达1400余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16万多元。5月29日,两人被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永宁边防官兵抓获。

  5月29日17时许,永宁边防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石狮市服装城内,有人涉嫌利用中国农商银行POS机为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且数额巨大。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和调查取证,在石狮服装城北B区3437号服装店内,抓获涉嫌犯罪嫌疑人黄种雁(男、23岁、石狮市灵秀镇塘园村)、刘建川(男、22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并从该服装店内查扣部分账单、票据及1台POS机等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种雁、刘建川供述了其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5月29日期间,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在石狮市服装城北B区3437号服装店内,以0.8%-1%的抽成,多次利用中国农商银行POS机为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从中获利约16000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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