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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贷款不还属于诈骗吗_网贷天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2 14:38:00    浏览次数:4
导读

  3月19日消息,佰仟金融员工李某某因犯贷款诈骗罪,被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2年,并惩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查看全文  山东潍坊亿信金融和山东沾化鲁华投资是合伙诈骗集团,鲁华投资法人徐春华在骗取投资后,由6月9日起不让提现,6月22日夜间10点半关闭网站...查看全文  近期发现冒充安徽省

  3月19日消息,佰仟金融员工李某某因犯贷款诈骗罪,被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2年,并惩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查看全文

  山东潍坊亿信金融和山东沾化鲁华投资是合伙诈骗集团,鲁华投资法人徐春华在骗取投资后,由6月9日起不让提现,6月22日夜间10点半关闭网站...查看全文

  近期发现冒充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P2P网贷平台,涉嫌实施**的行为。...查看全文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对外通报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人爱家金融”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吸案的最新进展;央行向各大银行下发调研...查看全文

  7月17日消息,银保监会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随手投资在官微上发布 ...查看全文

  来源 瞭望消金(lwxj001) 作者 咖喱 最近,拉卡拉又双叒叕“红”了。一方面是,股价 “8连阴”后,出现连续5日走高;另一方面,则是再次被深交所划为“重点关心”对象。 从斥资超21亿重购老业务 ...查看全文

  10月8日,P2P平台“易投资”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市场行情不佳,贷后环境恶劣,已严重影响到平台的运营,决定要良性退出。查看全文

  6月12日,安徽省地方监督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冒充小额贷款公司和P2P网贷平台涉嫌实施**的风险提示》查看全文

  昨晚无意在微信上看了一篇《2014年最新版P2P跑路名单大全》的文章后,马上在百度上搜了一下我投的“宜企融”,然后就傻眼了,发现我投的项目担保方“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居然是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兰润年”。 我去,我是不是被骗了? 我是听同事说,p2p投资收益不错可以看看,他放松推介我关注下宜企融平台的“某大型知名企业流动资金项目”。我上网看了一下觉得年化收益12%,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项目由注册资金达30470万元的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而且,“宜企融”风控意见给予这个项目的综合信用评分为91分,综合信用评级是“AAA”。当时觉得时间也不长,回报不算高,风险应该也不大,脑袋一热,就没淡定,投了10多万。 要知道我就一个西北来屌丝,12万就几乎就是我的全部家当啊,到北京快五年了,天天省吃俭用也不敢找女朋友,真和狗一样挤在五道口的地下室。 我就服了,这个p2p平台还有没有人管了,一个被政府定性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关联企业居然能够提供这种担保,而且还给出综合信用评级是“AAA”的信用评级,这不是祸害人吗?再一看这“宜企融”是银基富润的,这家公司还有一个壳叫“银基基金”,这个银基基金居然给失信被执行人“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了私募基金,这不就是他自己的公司吗?成列了几个公司,绕了几个弯,全都是给自己圈钱呢!!!还有投资银基蓝翔节能玻璃股权投资基金的,被骗的那是天文数字吧。 这也太恐怖了吧,被骗的人应该不少吧。我马上就快30了,房、车、媳妇毛都没,就这么点积蓄,这样是被骗了我怎么办呢?求扩散,希望大家把这个信息扩散出去,让监管部门去整治整治这些无良平台,千万不要我们的钱打了水漂,也让那些准备通过“银基财富”、“银基富润”、“宜企融”投资的人多个心。查看全文

  又一家P2P网贷倒下,而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竟然是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 近期,有投资者爆料,位于北京的P2P网贷平台理财团出现大面积逾期。澎湃新闻得到的一份立案通知书显示,安禾财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已经于2月9日立案侦查。 “在家办公”根据理财团官网数据,截至2017年2月13日,理财团的总成交量为8.71亿元,其2016年第三季度运营报告显示,累计注册用户达到25.6万人,待收本金2.03亿元。 投资者的报案材料显示,理财团于2017年1月11日开始,标的一直逾期,而且不只是部分标的逾期,而是所有的项目都出现了逾期。春节前,投资者前往该公司运营地协商,但公司方面没能出示项目方的房产抵押证明,因此投资者怀疑该平台出现了假标。此外,投资者发现,有不同时间发的融资项目,标号却完全一致,这也让投资者对其真实性更加怀疑。 澎湃新闻得到的一份没有收到回款的投资者的登记信息显示,截至1月19日,1559人次(有人多次投资)的投资总额为3382万元,也就是说理财团的最低待还余额超过3000万元。另外一个说法是,部分投资者称,根据他们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9日,待还余额已经达到10157万元。针对兑付危机,理财团官网曾经在1月20日发布公告,称平台将在逾期发生3个月内对投资者本息进行逐步偿付,按计划第一个月还款10%,第二个月增加还款比例,第三个月还清。公告还提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开始变卖逾期资产,预计于1月25日开始第一笔逾期款逐步偿还,但是澎湃新闻接触的投资者均表示没有收到这笔回款。而公告预留的客服热线一直无人接听。 而年后投资者再去理财团办公现场,已经空无一人。2月4日,理财团又发布公告,称由于年前投资者的不理性行为,“在办公场所乱翻、偷盗个人财物、用短信、网络进行人身攻击和恐吓,公司已通过监控留取了证据,使得公司不能正常在办公区域工作,为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公司经研究决定暂时采取在其他办公地点和家里办公的措施。”公告称,预计在2月10日左右推出具体方案和措施,然而至发稿前,理财团还没有具体的兑付消息。理财团于2014年12月正式上线运营,总部位于北京,隶属“安禾财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实缴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目前理财团的官网还在运行,名称为“金源鑫聚NO.105”的融资43万元,期限为2个月的标的还可以投资。 实控人或涉多桩借贷官司在2016年2月3日,理财团官网曾经发布消息称,公司被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然而,对应的上市公司去年2月2日的公告中虽然表明与理财团订立谅解备忘录,并据此建议投资该公司,但是公告中也强调,“建议交易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落实,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截至2月13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理财团的股东仍为2名自然人,其中彭旭持股75%,法人代表代步杰持股25%。理财团的官网有一点不同寻常,找不到任何公司高管的信息。在一份安禾财富的内部通讯录中,公司的总经理一栏显示为薛宁,而投资者称,薛宁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澎湃新闻从最高人民法院网搜索薛宁的身份证号,发现2016年8月12日,此人有一条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产生的失信记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326万元,然而履行情况是“全部未履行”,具体情形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澎湃新闻尝试联系薛宁,但对方手机显示忙音。 投资者指认,薛宁的另一个身份是北京恩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其父是被称为“中国太阳能之父”、清华大学教授,也是恩派董事的薛祖庆。早在2008年,69岁的薛祖庆因挪用公款被起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薛祖庆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澎湃新闻尝试联系恩派太阳能对此事置评,但电话未能接通。 巧合的是,工商信息显示,恩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有2桩借贷官司,也被北京顺义人民法院裁决分别赔付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本金189万元,以及北京银行顺义支行本金790万元。 此外,恩派太阳能还有拖欠工资的“黑历史”。2016年5月,21名工人拿着劳动仲裁书到顺义法院起诉恩派太阳能,要求恩派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共计约170万元。法院判决21名工人胜诉后,工人们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近期,百银财富专案组在热贷网发布的几则通告引起了本人关注,有些问题不明白,请教各位律师: 1、这个专案组代表的是哪个国家行政机关?是公安部门? 2、老板跑路或诈骗失联,和员工有关系吗?员工会牵涉到哪些法律责任?曾听说只有不参与就和员工没关系,那么比如:业务员开展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开展正常的工作,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等等类似工作,这些算参与吗? 3、员工获取的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吗?老板出事这些钱财需要退还吗?查看全文

  跑路平台银坊金融法人蔡锦聪是工商局注册的金通公司股东,以金通股东的名义向投资人宣传其借款业务全部来自金通,并在每份投标后发送至投资人电子邮箱的电子合同中都具有金通公司出具的业务担保函,而市值三十亿的浙江云顶控股集团乃是金通公司最大股东。此外,银坊金融在网站醒目位置挂出了由云顶旗下瑞洋实业有限公司对平台所有业务提供整体业务担保的担保书。 此案最大的两个疑点在于,金通公司接到大量投资者打电话核实银坊金融是否业务由金通公司担保时,据投资人反应,一开始回复无担保关系,后在银坊客服承诺是金通客服不熟悉公司全部业务,马上让蔡锦聪去和金通公司要求后,大量投资人再次打电话去金通公司核实,此时金通又回复有担保关系,且蔡确实是他们的股东(请核实过此事,当时有做过电话录音的投资人及时与警方或银坊金融投资人维权小组人员联系!)。金通如果未对银坊业务做担保,在大量投资人打电话询问后,按理应控告自己的股东以自己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否则按照我国法律,自己公司的股东在外以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其身份(蔡目前是占金通50%股份的股东)足以让人相信其具有相关业务权限或代理权,其它股东(云顶集团)应负有无限连带赔偿责任!面对如此大的法律风险,难道金通和云顶都不采取措施免除自己的风险?!此为最大疑点一。 另外,银坊金融在5月31日组织了投资人见面会,投资人到对平台提供了担保的瑞安市金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和中国云顶控股集团进行了实地考察,金通担保公司副总经理和云顶控股集团副总经理都出面接待了投资人,并在考察中确认了平台与金通以及云顶的业务担保关系,不少参加完考察的投资人在考察后就又追加了投资就是最好的考察顺利完成的证明。但金通法人在案发后已多次向记者和投资人否认存在担保关系。请问作为两个大公司的高层人员,在不清楚考察目的的情况下让投资人顺利完成了考察?!合乎逻辑吗?!此案参加考察而受骗的投资人作为当事人,也许不能在法庭作为人证指证你们两家公司的高层人员出尔反尔参与诈骗,也许你们在这方面能逃脱法律的定罪,但你们与蔡锦聪诈骗的本质,只要是一个普通的正常人,就已看得一清二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为最大疑点二。 此案经侦办案是否会存在、企图只手遮天和中国法制倒退,让我们拭目以待! 蔡锦聪十月底失联后,金通担保公司法人采取对一切媒体和投资人都否认担保关系甚至否认认识自己公司另一股东蔡锦聪的做法,云顶集团则采取一概不做任何回应的做法。 (其他疑点:)查看全文

 
关键词: p2p贷款不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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