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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2 16:24:04    浏览次数:5
导读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_财会/金融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法----------------------法律 { } 行政法规 ……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_财会/金融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法----------------------法律 { } 行政法规 ……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法----------------------法律 { } 行政法规 ……条例-------------------法规 地方法规(带地名) { } 部委规章(部门规章) ……规定/办法-----------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 三、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法规 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政府 四、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 } 部门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五、法的横向冲突 统一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机关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的 制定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按新的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不同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 机关 常委会裁决 制定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第一章 第二节 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一章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担)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三、代理的分类 (一)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又称“意见代理”或“任意代理” (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四、代理的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五、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追认,无权代理人不赔偿;不追认,则赔偿。(不是 无效而是效力待定) 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 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章 第四节 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种类 (一)所有权: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二)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三)担保物权 担保 物权 抵押权 质押 留置权 不转移占有 转移占有 留置权 欠A扣B 欠A扣A 约定(需对方同意) 约定(需对方同意) 法定(无需对方同意) 地役权 约定 可以不 相邻权 法定 不得不 二、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 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 (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物权效力 自登记时生效,不登记不发生物 物权 效力 不动产物权(例外:地役权) 登记生效主义 动产物权(例外:机动车、 船舶、航空器、企业动产) 交付主义 权效力。可以不登记也生效,未 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自交付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 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章 第五节 债权制度 一、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 (三)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 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四)不当得利:(损人利己)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 取得利益的行为。 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三、建设工程债的分类 (一)施工合同债 (二)买卖合同债 (三)侵权之债 第一章 第六节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期限性】 二、知识产权的类型比较 期限 起点 展期 著作权 自然人:作者死后 50 年 单位:首次发表后 50 年 专利权 发明 20 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0 年 商标权 10 年 三、著作权类型 作品完成日 申请日 核准注册日 不予展期 不予展期 可以展期 类别 著作权归属 示例 单位作品 完全归单位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著 第一类职 务作品 归作者(作者所在单位有 1.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 优先使用权) 质技术条件 作 权 第二类职 作者有署名权,其他权利 2.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务作品 归作者所在单位 是第二类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 通过合同约定,无约定时 推定为归受托人 勘察设计文件 四、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实际损失→非法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法院酌情(著作权、商标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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