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18周岁(含)-60周岁(不含)之间,2个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均需满足以上年龄条件。除配偶外,共同借款人需为同一经营实体或经营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运证、商户经营证、摊位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5、具有良好的还款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对需年检的,还应有最新的年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最近一期报表);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借款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需担保,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还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借款人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银行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