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和盛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10kV高压电缆、线kV低压电缆、钢芯铝绞线、架空绝缘导线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款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201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宁德电业局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申请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果是新产品(新型号、新技术),必须提供国网公司、省公司技术部门确认过的使用情况报告;
4)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应具有一定量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5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4)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应具有一定量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5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4)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应具有一定量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5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4)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应具有一定量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5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应具有一定量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5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5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投标的申请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6日(节假、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前往宁德市蕉城区南环路闽东财贸广场12楼1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元人民币),逾期不予受理。
1) 所有投标文件于2014年5月20日8:00-9:00(北京时间)递交到宁德市蕉城区南环路闽东财贸广场11楼会议室。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