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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08月08日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8 13:06:23    浏览次数:9
导读

  年 11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8]1830 号《关于准予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

  年 11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8]1830 号《关于准予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二) 主要人员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 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 于天津通信 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 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 运用处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 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 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 全球审计主管。现任DWS Management GmbH 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 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 。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 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 中共党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 年到 2008 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 年到 2013 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 年 3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 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 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 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 年 7 月至今,就职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 年 12 月加入嘉实基金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 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 5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多个业务部门工作,2005 年开始从事投资相关工作,曾任债券专职交易员、年金组合组合控制员、投资经理助理、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2013 年 7 月

  30 日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任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任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任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任嘉实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任嘉实稳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23 日任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8 日任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任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 8 日至今任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 4 日至今任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8

  日至今任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至今任嘉实

  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14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泽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 24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 月 20 日至今任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27 日至今任嘉实润和量化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 年 4 月 26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7 月 5 日至今任嘉实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 27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 2 日至今任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 3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 9 日至今任

  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4 日至今任嘉实民企精选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3 月 6 日至今任嘉实致宁 3 个月定期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赵学军先生,公司总 经理经雷先生,主基金经理邵健先生,机构业务 CIO 郭杰先生,主基金经理归凯先生、胡涛先生、谭丽女士、张金涛先生、洪流先生,主基金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张丹华先生。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9 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0 位,较上年提升 18 位。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 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任先生 2020 年 1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

  司非执行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 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 年 12 月至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52 只。此外,交通银 行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RQDII 证券投资资产、QDIE 资金、QDLP 资金和 QFLP 资金等产品。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 加强内部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 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 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 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 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 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 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 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 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 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 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 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择高 安全边际的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 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 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 的策略。以公司行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 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1)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估值水平以及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 和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价值型策略,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投资标的。 对价值、成长、收益三类股票,本基金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 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 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 要目的。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 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 要目的。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 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 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 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 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 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 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 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 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 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 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 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 投资组合 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 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基金管理人的监 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规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 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 数的样本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券、央行票据、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政策性 银行债券、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记账式国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短 期融资券、中央企业债等债券,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该指数以债券 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9 日至报告期末未满 1 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6 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 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由登记机构代收,登 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但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缴纳的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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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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