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户籍人口5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万人,乡村人口40.4万人;男性人口29.6万人,女性人口27.5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8%和48.2%。全年出生人口9068人,出生率为15.9‰;死亡人口2816人,死亡率为4.9‰;自然增长率为11.0‰。
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239.2亿元,全县常住人均GDP为67064元,全县户籍总人口为564984人,其中:城镇人口149245人;全县男性人口292705人,女性人口27227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8%和48.2%。全年出生人口9197人;死亡人口35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