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 » 正文

333亿!中国北斗导航系统收官“导航第一股”飙涨1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9 09:36:48    浏览次数:11
导读

  北斗系统最后一颗组网卫星,于6月23日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升空进入组网,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发的全球导航系统北斗系统正式收官,也标志着我国已打破美国GPS的垄断,成为第四个具有全球定位能力的国家。  北斗升空,全民沸腾,A股的北斗概念股也涨疯了,号称“A股导航第一股”的北斗星通(002151.SZ),自6月底以来股价已

  北斗系统最后一颗组网卫星,于6月23日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升空进入组网,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发的全球导航系统北斗系统正式收官,也标志着我国已打破美国GPS的垄断,成为第四个具有全球定位能力的国家。

  北斗升空,全民沸腾,A股的北斗概念股也涨疯了,号称“A股导航第一股”的北斗星通(002151.SZ),自6月底以来股价已经翻倍,涨幅超过110%,市值更是飙升176.58亿,总市值达到333.5亿。

  北斗星通是A股这波北斗概念炒作的绝对龙头,涨幅最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的名字里面就带有“北斗”二字,第一印象就与北斗最相关;北斗星通是国内最大的高精度卡板供应商,其客户包括大疆、极飞等;第三,国家大基金是其第二大股东,说明国家认可它的技术壁垒。

  北斗系统是由我国自主研发的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由空面段、地面段、用户段三部分组成,可在全球范围内为用户提供实时、精准、可靠的全方位服务,为用户提供同步播报服务,空间距离以每10m实时更新,测速速度以0.1s为单位计算,收授时精度以纳秒计算。

  事实上,早在2000年10月31日和12月21日,我国就发射了“北斗一号”的前两颗卫星,标志着我国在卫星导航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而北斗星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

  200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的周儒欣从国防科工委出来后,由于感受到当年海湾战争卫星导航事件的冲击,从而成立了北斗星通。

  随后,在2004年获得相关资质,成为我国首批北斗民用运行服务牌照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制的“北斗运营服务平台”提供以北斗为主的导航定位、数字短报文通信服务与基于位置的信息增值服务。

  经过7年的发展,北斗星通在推出了具有自主品牌的GNSS产品后,于2007年8月13日正式登陆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国卫星导航领域首家上市公司,因此也就有了“导航第一股”的称号。

  然而,虽然北斗星通实现上市,通向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已经打通,截至到上市当年其营收规模才1.5亿,净利润也只有3700万左右,更重要的是,到此时北斗星通还没有自己的芯片产品。

  上市之后,一方面通过1年多的研发投入,在2010年终于推出了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90nm高性能SoC芯片Nebulas;一方面通过不断收购一些同行业其他公司来扩大自己在北斗导航领域的市场份额。

  从2015年到2017年,通过不断的收购行为,虽然让北斗星通业务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到2018年公司营收达到30.51亿,较2007年增长了20倍,净利润达到1.07亿,较2007年增长了3倍。但是,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埋下了财务隐患,到2017年公司形成了高达19.58亿的商誉,占当年总资产的近30%。

  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大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其中商誉减值5.3亿、应收账款减值5100万、无形资产及存货减值7200万,资产减值合计产生损失6.53亿。

  北斗星通,从“北斗一号”前两颗卫星发射后成立,到现在中国北斗导航系统正式收官,组网卫星全部进入组网运行,这个过程中,作为我国第一家导航公司,北斗星通似乎承受了太多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的期盼和希望。

  现在,北斗系统正式收官,北斗星通可能就是其中一颗耀眼的“明星”,以后还有很多北斗的业务需要它。据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冉承其表示,10年来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20年将超4000亿元,未来还会继续加大投资力度。

  7月10日,北斗星通发布减持预告,国家大基金拟减持公司979.85万股,减持比例为2%。6月23日,北斗星通发布部分高管减持完毕的公告,副总经理王曾印和董事李阳合计减持2.79万股,减持均价分别为33.75元、34元。

  今天,北斗星通又发布了一则关于减持的公告称,在5月30日计划减持1.01万股的副总经理张正恒,突然取消了此前的股份减持计划,申请提前终止,并承诺在2020年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关键词: 卡板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43550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