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景食品”)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48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92家企业。加上科创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过会240家企业。
仲景食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程超、宋乐真。这是国金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2单IPO项目。此前,1月16日,国金证券保荐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9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6日,国金证券保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国金证券保荐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1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0日,国金证券保荐的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2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6日,国金证券保荐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7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仲景食品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调味配料和调味食品,调味配料以花椒、辣椒等香辛植物提取物为代表,调味食品以仲景香菇酱、劲道牛肉酱、仲景调味油为代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仲景食品控股股东为宛西控股,持有公司3943万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2.57%,其中孙耀志持有宛西控股2239.35万股,占宛西控股股本总额的44.08%,孙耀志通过宛西控股控制公司52.57%的股份;朱新成持有公司1350万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8%。孙耀志和朱新成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共同控制公司,为公司实控人。
仲景食品本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500万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1亿股。仲景食品拟募集资金4.92亿元,其中,1.36亿元用于年产3000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目,1.06亿元用于年产1200吨调味配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50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各年度存货“0-6月”和“6个月-1年”库龄结构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设定的保质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发行人如何保证知悉经销商的库存情况,采取了何种措施防范经销商过期产品流向消费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在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方面的一致性以可验证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在申报文件中称孙耀志先生与朱新成先生是基于事实和协议而产生的实际控制人。鉴于孙耀志先生通过宛西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争议解决方式中对于控制股份最多的界定,上市满三年《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终止后,发行人将采取何种措施以保证控制权稳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经销商较为分散、退出和新增数量较高是否符合行业一般情况,经销商的不稳定是否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防范经销商过期产品流向消费者的具体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进一步降低第三方回款的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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