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县(市、区)、市级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的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高中段及以下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高中段教育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编写地方或校本教材,进行教育质量评估
负责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办学内涵和教育质量;负责、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校办产业、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和实验设备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教育科学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指导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学科等发展建设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的收费标准;负责、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
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新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教师调动的审核及开发区公办学校教师考录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管理来华教学、留学人员工作以及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及合作办学工作
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受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承担台州经济开发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调整过渡时期内由原椒江区政府管理的开发区基础教育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职责
style=color:#000; font-size:14px;
1.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大投入增加资源供给,补好创建短板,编制“十四五”规划、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布局规划,谋划、推进一批重大教育项目,加大教育基础建设投入,全年计划完成项目投入68亿元。全面实施《台州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制定《台州教育现代化2020-2022年行动计划》,制定责任分解方案。黄岩、三门要创成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全力支持天台申报省首批学前教育普惠县。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制定全国义务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县创建时间表、路线图,天台争取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路桥、玉环完成申报。围绕“幸福教育”加强顶层设计,抓好专题研究,创建“幸福学校”,加强“幸福教育”宣传解释,对重大教育改革工作内容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
2.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出台实施《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学前教育服务区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成二级以上标准幼儿园67所,新建公办园学位占比力争达到50%,完成22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任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0%,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8%。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合理配备师资,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幼儿教师持证率达到99%。以课程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课程改革,提升办园质量。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信息化、集团化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比例达96%,“互联网+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率达65%以上,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努力提升集团化办学覆盖率。推进小学评价改革,进一步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硬件,实施“初中崛起”工程,加快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加快优质教育项目落地,确保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华师大台州附属学校、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秋季开学前交付使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扩大初中分层走班教学。加强特殊教育,提高标准化学校覆盖率,着力提升办学水平,稳步提高各学段入学率。
4.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逐步培育一批人文、科技、体艺、综合等不同类型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高质量育人。优化市区高中校网布局,开工建设永宁中学、台州一中艺术剧场项目,加快推进三梅中学迁建工程,扎实推进台州一中二期、黄二高改扩建、新桥中学迁建项目前期。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升级提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衔接。筹备台州职业教育大会,推动出台《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台州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台州市职业院校“双高计划”、职业教育现代化工程,推进产教融合发展联盟、职教共同体建设,启动现代职业教育创业园区项目前期。
5.推动高等教育扩容提质。支持台州学院申硕升格创一流,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志性科研成果、学科建设等方面发力补短,重点培育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力争申硕工作取得突破。全力支持台职院、台科院创建省“双高”计划和台州电大创建省内一流的开放大学,组织开展市直高校教学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加快推进市直高校14个项目40亿投资工程建设。
6.推动终身教育完善体系。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统筹推进成人教育、职后教育、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涵盖学校教育、农民转岗培训、职工岗位培训、社会生活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召开全市成人教育与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督促指导仙居、三门等创建浙江省学习型城市。深入实施“成教服务工程”,加强学习型城市、现代化成校、成教培训品牌创建,争创省级现代化成校5所、省成教品牌6个。加强学分银行建设。
7.推动教育交流合作。加强长三角区域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在联合办学、教学、科研、质量监测、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上海知名高校在台州设立研究院。引入长三角知名专家在台建立省级以上名家工作站,加大后备干部联合培养力度。构建沪台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通道,共同搭建平台,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两市专家资源库。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科研合作,联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基于大数据的区域教育评价变革研究,进一步推进教学方式变革。
8.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落实好公民同招工作。完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达到60%以上。深化完善中考招生考试改革,稳步推进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学实验考试准备工作。
9.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教育教学和教师管理行为,推进公民办学校政策上平等、招生上同步、管理上统一。落实“四坚决一严禁”措施,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健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组建培训机构协会,出台行业公约,建立约谈制度,把巩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行为纳入公民个人征信系统。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深入实施“黑白名单”制度。改革民办学校年检制度,把年检结果与学校考核、评优、奖励等挂钩。
10.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浙政钉”移动办公应用,推动台州教育“大脑”建设,全面提升“括苍云”平台服务水平。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提升学校技术装备水平,生均教育装备值力争达到5500元,拥有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的学校比例达到70%。推进教育计算机市县骨干网升级、无线规模部署,编制“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市本级教育信息化升级工程。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加强“互联网+同步课堂”平台建设,推动城乡、校际间的优质资源共享。鼓励各地各校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人工智能教育、教室灯光等方面升级改造技术装备。
11.提升服务治理水平。把“最多跑一次”改革所蕴含的理念、方法和作风全方位、全过程地运用到教育治理、学校治理、三全育人、“三服务”活动等领域,着力破解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破解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全面提升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率,制定攻坚行动计划,将创建工作纳入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推动“课后托管”“弹性上学”“入学入园”一件事无纸化工作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和民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落实“基层减负”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省级示范项目──区域教育生态监测工作。
12.健全依法治教体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制度意识,推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制度体系。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建立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和校内纠纷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消解在萌芽状态。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提高教育系统普法水平。提升市直学校治理水平,项目化推进市直普通高中发展共同体建设,加强与先进地区和优质学校交流合作,推动市直普通高中在课程建设、育人模式、校园文化和教学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加强学校管理情况专项督导、考核,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体质健康工作评价制度。
13.办好十件教育实事。每年安排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我市坚持多年的优良传统,受到基层学校、群众的好评。今年重点考虑办好以下十件教育实事:
⑹扩大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建设新型教学空间100个,开设网络同步课程100门,新增共享微课资源200个;
14.提升德育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大陈岛垦荒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全过程,绘好爱国主义教育同心圆,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着力推动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实施“真善美”种子工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时政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推进全面德育、全程德育和全员德育。以创建“德育示范校”“文明校园”为平台,推进学生文明素质提升,打造“一校一品”德育品牌。提升思政理论课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扎实推进高校思政工作品牌建设,加快构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思政课教师、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地方教材建设,用好《台州地方艺术》《生存教育》《台州和合文化》《大陈岛垦荒精神》等地方教材。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建立“三张清单”,严防宗教向校园渗透。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与统战人士结对制度,发挥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教育分会作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发挥台州教育微信、微博、网站引领作用,积极做好重大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展示新时代教育形象,讲好台州教育故事,引导社会预期。定期分析研判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和处置。
15.强化体美劳教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强化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补上卫生健康教育短板,持续打好青少年近视防控、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一降一升”攻坚战。构建劳动教育责任链条,把劳动教育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启动《劳动教育》地方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中小学生职业认识、职业体验和生活教育,持续做强做靓综合实践、研学实践基地,通过实践教学、校内劳动、校外劳动等多种形式,塑造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珍惜、懂得感恩的素养。加强中小学STEM教育,重点抓好STEM课程建设、骨干教师培养、学校空间资源建设和种子学校评价等工作,切实推进省STEAM试点区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教育水平。
16.落实“减负40条”。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工作要求,坚决落实浙江“中小学生减负40条”。落实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规范区域和学校组织的考试评价,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和竞赛管理。坚决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严禁各地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高考升学率评价考核教育部门。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庭教育研究会作用,积极传播先进教育理念,5年内7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数字家长学校。
17.做优教科研监测工作。加强教学研究,开展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研究,实施乡村教研提升工程;加强精品选修课建设,开展高中课标全员培训,召开初中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研讨会,扎实推进“互联网+生涯规划教育”、生涯规划教育基地培育学校建设;加强中职学生职业素养培育;设立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加强教育科研,提升服务决策能力,建立教育智库,组织编写《70年,台州教育的人和事》;深化学生解放行动联盟建设,编写《台州教科研优秀成果蓝皮书》,启动中小学教学改革孵化项目建设;加强甬台合作,承办长三角教育科研台州论坛。加强质量监测,跟踪研究我省区域基础教育生态评价体系,进一步理顺并优化“监测探路——行政决策——督导跟进”三位一体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加强PISA研究,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生评价模式;用好教育部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等“三个标准”,推进绿色评价,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18.改革督导体制机制。推动出台《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发挥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委及办公室作用,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督导结果公开制度,推动督导“长牙齿”。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切实发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导向作用,认真做好省对市、县(市、区)督导迎检工作。完善责任督学工作制度,加大责任区督学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提升督学工作质量。深入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主动配合落实好市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19.强化校园安全稳定。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校园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推广“阳光食堂、透明厨房”,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范传染病传播蔓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治安和交通安全保障。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切实抓好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教育行业网络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完成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工作防护能力。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点,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德育研究中心和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做好市直高考考点双回路改造,提升招生考试政策宣传服务水平。
20.强化人才引进培育。深入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用足用好《台州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三十条》及配套政策,开展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引进认定工作。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程,全市新建16家工作室。深入推进省级以上专家工作站建设,积极发挥校长职级制作用,选好配强校长队伍,建好班主任等骨干队伍。鼓励中小学引进高学历师资,鼓励在职教师获取高一级学历学位。深入推进教师教育培训治理体系现代化,重点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发挥其在教师培养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2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推进公办普通高中高级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深化高中学校内部治理,试点开展高中学校“三定”工作。深化新一轮县管校聘工作,探索加大跨校交流力度。出台加强学校中层干部建设的意见,规范学校中层选拔方式。探索建立市直学校人才发展指标体系,解决人才工作最后一公里。
2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有偿带生、违规补课等问题,全力营造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生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把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结合起来。
23.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严格落实教师待遇,培育、选树一批教育世家、师德楷模、先进典型,加大对优秀教师奖励力度,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提振师道尊严,保障教师依法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对因老师尽心尽职管理学生产生的“校闹”实行“零容忍”。
24.健全领导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用,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
25.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机制,解决好“正方向”问题,增强教育人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十项机制,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大力传承和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广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大力培育教师的教育理想、教育情怀,引导教师深刻认识教育承载的使命和责任。
25.夯实基层党建。做强“党建红”引领“教育蓝”品牌,做实教育基层党建,大力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强化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和业务能力联动提升、精准培养,深入推进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建设工作。做细做实党员教师“先锋指数”考评,扎实推进党员教师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双提升”。持续开展民办学校“双覆盖”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努力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覆盖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提升基层党建活动质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精彩瞬间展评和支部组织生活优秀案例评选。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试点“支部建在团队上”。做实教育系统星级党支部评选,启动第二批党建示范学校评选并召开现场推进会。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计划发展党员比上年提升10%。加强党对教育系统群团组织的领导,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会工作,办好《台州教育文艺》,打造“互联网+工会”2.0,举办教师心理健康系列活动,切实提升教师获得感、幸福感。
26.落实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督促下属党组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坚持“一案双查”。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建立完善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运行与监督机制,落实廉政学习、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加快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学校制度体系。加强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法规制度的监督检查,开展教育系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形式主义等行为。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规范举报件办理程序。巩固巡察和审计整改成果,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开展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严格问责追责。
28.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要求。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专班具体抓、责任清单化的指挥体系。配强专班力量,坚持人员向一线下沉、压力向一线传导。加强督查指导,市教育局班子成员要落实联系县市区和学校责任。发挥联合督导组、复学指导员、驻校助学健康指导员作用,严明工作纪律。
29.强化工作落实。对照“六个一”要求以及《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复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台州市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审核细则》等文件精神,抓好开学前、开学日、开学后以及应急处置四个重点环节,严格审核、抓好落实。开学前重点落实完善返校方案、实施精准摸排、加强物资储备、部署防控措施、完成校园清洁、强化复学演练等六项要求,开学日保障平稳有序,开学后抓好加强封闭管理、卫生管理、食宿管理、路途管控、教育教学管理、应急处置、请示报告等七件事。
30.强化教学准备。加强复学宣传教育,组织师生了解学校防控方案、接受防疫知识培训、参与复学演练,加强家校合作,统筹制定线上线下课程衔接方案并及时告知师生。开好疫情教育必修课、安全教育课、团体心理辅导课,让爱国主义精神根植人心,让防疫知识入脑入心,确保学生健康安全。落实人文关怀措施,加强对高三初三学生、未能返校学生、留守儿童等的关怀关爱。
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通小学650元,普通初中850元
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大中城市不能到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送教上门服务
为城乡低保家庭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幼儿以及残疾儿童每生每年按1200元给予补助
为适龄儿童和少年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通小学650元,普通初中850元
为农村(不含县城)低收入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每生每年1000元的营养改善费
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
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大中城市不能到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送教上门服务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问题的咨询;初中学历证明,新城区域学区划分等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有关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问题的咨询;高中学历证明等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职学校招生政策解读,接受群众有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就学问题的咨询;接受群众有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中职学历证明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学前教育学生保育费减免;义教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免代收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放等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和“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