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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行业将开展储存安全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3 08:21:40    浏览次数:4
导读

  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信部10日发布《关于扎实做好民爆行业储存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要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严防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将在民爆行业开展储存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生产、销售

  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信部10日发布《关于扎实做好民爆行业储存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要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严防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将在民爆行业开展储存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生产、销售企业的民爆物品、半成品及易燃易爆原材料储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措施,督促企业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督促企业确保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是否严格按规定存放民爆物品,督促企业严禁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储存,严禁在非专用仓库储存,严禁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等。

  《通知》还要求,严禁将硝酸铵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个人和其他单位。销售硝酸铵时,必须严格依法查验审核证件,严禁销售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法定手续不齐全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硝酸铵销售许可审批关,加强硝酸铵销售安全监管,确保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

 
关键词: 行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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