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青田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审计局在近两年扶贫专项审计中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在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效益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建议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各环节流程,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县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高度重视,联合两部门多次研讨出台以上办法。
《办法》对扶持资金对象及范围进行了明确,主要支持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引领村民群众与发展的土地股份合作、农业产加销经营合作、物业经济、休闲民宿经济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且补助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
《办法》要求,县“消薄”办、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开展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不定期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办法》明确,对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不予安排次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及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有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按规定查处,对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