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指企业所有者在支付除资本以外的所有要素报酬之后剩下的利润。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结果。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按照实现原则确认企业在一定会计期内的收入,按照配比原则确定在同一期间内的费用成本,将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成本相减,即为企业在这一会计期间的利润。
2、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1)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会计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税法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关于利润总额跟会计利润是一样的吗的介绍如上,在实际做账的时候会计要弄清楚利润计算公式跟方法,清楚的将每个月的利润都算出来,保证公司账务上能清楚的反映当月的利润多少。
老师您好,纳税信用等级B级企业,2020年5,6月均未领取专票,7月份领取了两个月份的份数130份(月最高限额65份),8月再领取专票,系统告之可领取份数为0,如果系统默认7月份领取的两个月份为6,7月,8月份应该还可以领取65份,请老师解答,天津武清税务。
老师你好,建行制单转账时对方开户行是建行,但是在填写的时候 选成了收款方为他行,然后上面显示的是落地网点,这个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