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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P2P被侦查 2018年退出行业平台数量达 1279 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5 21:15:35    浏览次数:8
导读

  所谓的资金池模式,即P2P平台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类似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暗箱。在资金池模式下,投资人无法监控出借资金的去向,无形中加大了P2P平台挪用资金、借新还旧的风险。  目前,资金池模式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去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

  所谓的资金池模式,即P2P平台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类似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暗箱。在资金池模式下,投资人无法监控出借资金的去向,无形中加大了P2P平台挪用资金、借新还旧的风险。

  目前,资金池模式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去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的通知》,合规检查重点关注十个方面,“是否有资金池,有无为客户垫付资金”被放在了前面,成为重中之重。

  P2P网络借贷实际上是将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的一种创新金融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方面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投资活动。

  但是,与民间借贷不同的是,在P2P网络借贷的整个活动中始终有三个角色的参与,借款人、投资人、中介三方缺一不可。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涉嫌集资类犯罪的只有借款人,但是在P2P网络借贷中除了借款人外,平台本身也很可能涉嫌犯罪。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国内P2P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 6430 家,其中,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 1021 家,相比 2017 年底减少了 1219 家,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 5409 家。从 2018 年情况来看,全年退出行业的平台数量为 1279 家,其中转型停业平台 621 家,问题平台 658 家。

  据了解,自去年5月以来,深圳市多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无法兑付问题,截至目前,深圳市公安机关共对62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境外抓获9名涉网贷平台犯罪嫌疑人,完成相关案件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

  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在P2P网贷领域,还存在部分平台仅提供资金撮合服务,而风控人员、设施及制度都比较薄弱等风险,建议网贷机构建立详细的不合规业务清退时间表,逐步压缩不合规业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娄秋琴表示,目前,国家对P2P网贷行业的监管正在进一步加强,比如要求到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要求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针对不同的机构分类处置等,P2P平台目前正朝着良性、健康、稳健的方向发展,但风险和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娄秋琴进一步分析,P2P平台一旦涉及自融,就已经脱离了信息中介的本质,属于国家整改甚至取缔的对象,将面临淘汰整合甚至市场退出。如果涉及非法集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还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将面临刑事审判和刑事处罚。

  “对于P2P平台目前出现的风险,应当实行疏堵结合。”娄秋琴表示,首先,可加强其他配套措施予以解决,比如提高入门门槛、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第三方存管制度等。再次,一方面,P2P平台的从业者应当加强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多与专业法律人士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和动态;另一方面,P2P平台的投资者对投资也应当审慎对待,做好基础的调查,避免投资风险。最后,P2P的兴起与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实背景是相关的,国家对这些企业也应当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好这个问题,疏堵结合。

  娄秋琴建议,除了对设置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强配套制度的跟进,比如完善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P2P平台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对客户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对符合放款规则或规定的,资金才能通过存管账户放给借款人,做到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通过监管,避免以新还旧和拆东墙补西墙,避免掩盖流动性错配风险。

 
关键词: 多家p2p被侦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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