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介绍分享一下Glen对于商业模式的简单分析。我们知道,任何商业行为,拥有一定的商业模式,获得利益才能够持续发展。这对于互联网产品也是一样的,所以一般来说互联网产品经理也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主要专注于活跃,一类主要专注于营收。Glen入行以来,一直都是在做营收方面的产品经理,这几年的职业生涯,接触到的互联网营收模式挺多样的,做过包月增值服务、直播,下一站Glen会深入到广告商业模式中进一步学习(可能过几年再体验下电商,我就基本把互联网主流的商业模式都集齐了哈哈)。今天先给大家简单做下商业模式的分析,后面会把这几年我做过的商业产品进行专题的方法论分享,也便于自己总结提高。
首先介绍第一种最普遍也最直接的商业模式,直接售卖商品。这里的商品可以是实体的,也可以是虚拟的。商业兴起于先商时代,形成初期是以物换物的方式进行的社会活动,后来发展成为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以上是商业的定义。所以,最直接的商业模式就是以物换物,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线下庞大的商店,老百姓平时的衣食住行,都是靠以物换物进行直接交易。当互联网兴起后,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商业模式称为“电商”。但其本质跟线下的商店、货币交易并没有不同,都是用户通过货币购买商品。而电商在天朝能大力发展的原因是电商减少了线下商店系统中的很多中间商,且天朝的一线商店发展不是很健全,同时比较容易上规模,商家通过薄利多销也能赚取大量的利润。(在日本,便利店体系+无人售货机太发达了,导致电商在日本这样的国家发展不起来)
第二种商业模式是基础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这种商业模式是在互联网发展起来后,才得到长足的进步,早期主要是在腾讯系的产品里得到了充分的验证。腾讯的QQ用户量做大以后,其实一直在找合适的商业模式,最终从QQ秀和QQ会员中成功的验证了增值服务这个商业模式。增值服务为什么只能在互联网兴起以后才能够成长做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联网产品的边际成本非常低,一个企业开发出了一个互联网软件以后,这个软件的复制成本接近于0,而传统商家生产一个实体商品,其成本都是不可能接近于0的。所以互联网产品能够先尽可能多的扩大自己的用户量,然后再设计增值服务售卖给少部分用户。据历史经验来看,将所有用户盘子里的5%用户转化为付费用户,即可创造大量的利润。现如今,基础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这个商业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产品采纳,比如视频会员、电商会员等,也证明了这个商业模式的潜力与价值。
第三种商业模式简单解释下就是一句很火的话“羊毛出在猪身上,然后让狗去付费”。比如早期的电视节目,或者报纸媒体,用户在消费内容的时候,往往是免费的(电视台可能会收取一点点闭路电视费用,但是远远没有那么挣钱),在这些内容中会插入很多企业的广告,用户往往是不直接付费,而是企业付费给内容提供方,内容提供方合理的编排内容和广告。这个模式在非互联网时代已经被验证得非常成熟了,而到了互联网时代,新的内容媒介和交互方式,让用户消费内容的场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互联网前向免费+后向收费模式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已经成长为一个5000亿级别的市场了。这种模式基本上就是大家熟知的广告模式,实际上现在互联网上绝大部分的营收都是来自这种商业模式。
还有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就是交叉补贴,比如大家熟知的运营商充值话费送手机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根本是在于某个商品的边际成本比较低,即便送一些高价值物品,也能保证利润率,且用户后续可能持续付费带来更高的营收。运营商就非常符合这种模式,运营商建成了基站以后,其带宽的边际成本是比较低的,特别是天朝的运营商有垄断性质,所以走这种模式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