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快速增长。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已成为“重灾区”。很多人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存在误区,马上金融为大家归纳了常见的认识误区:
营业执照只是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身份证”,并不代表有合法集资的资格。企业开展金融业务还需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地方政府金融办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国家实施“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实缴和认缴金额可能相差特别大。企业同时骗几万个人,每人几万块钱,就是几个亿了!
非法集资具有极高的迷惑性,非专业人士难以判断,明星代言和电视台播放广告并不能代表他们认可企业集资行为合法。
1.预付费消费非法集资。企业以极高的优惠诱使消费者预存消费或预付款,集资后挪作他用,到期不能兑现。
2.消费返现非法集资。打着“消费即投资”的旗号,以超过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部分或全部返还购货款方式集资。
3.投资理财非法集资。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财富公司等,以投资项目或发售理财产品名义,承诺高回报零风险或低风险,向公众吸收资金。
5.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私募基金公司公开对外宣传,向超过限额的合格投资者或者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7.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假借开展信用(互助)合作为名,将不特定公众吸收为社员,承诺固定回报,向所谓的“社员”吸收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