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波 通讯员 张建国)村集体有了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52户相对贫困户全部脱贫,全村退出相对贫困村行列——这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2016年4月开始结对帮扶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屿岭村,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的累累硕果。
屿岭村辖有长港、寨内、屿岭3个自然村。全村经济以农业为主,许多村民因病、因残致贫,加上家中孩子众多,劳动力缺乏,迟迟无法摆脱困境。2016年4月,龙岗区法院牵头,与区司法局共同对屿岭村全面展开扶贫攻坚工作。
经过四年多时间的精准帮扶,龙岗区法院和区司法局通过帮助村党支部重建370平方米的现代化党群服务中心、率领党员干部入村“一对一”、共同组织红色主题教育等举措,培养帮扶信心,落实帮扶措施,抓好扶贫工作的党建引领;通过发放春耕复产补贴资金、推广种植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免费发放种子和化肥、进行种植技术培训等措施,实现村民增收的同时提升自身“造血”能力。
四年多来,驻村工作队不仅改变了村民的生活水平,也改变了村风、村容,让屿岭村旧貌换新颜:2019年,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1元,有劳动力的相对贫困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5281元;龙岗区法院委派的驻村工作队长于2019年被广东省扶贫办授予脱贫攻坚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至2019年,在广东省扶贫办组织的历次年度考核中,包括屿岭村在内的龙岗对口帮扶海丰工作均获得“好”的优秀评级,成绩名列广东省前茅。
2020年,结对帮扶屿岭村工作已全面进入巩固成果、提质增效的整体收尾阶段。“脱贫攻坚奔小康”的大爱旗帜已经将龙岗区法院与屿岭村牢牢地团结在一起,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