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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1 17:15:55    浏览次数:2
导读

  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指的是利用个人信用可以透支的卡种。如果持卡人有违约行为,比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刑。恶意透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本站为您阐述一下二者的区别之处。  恶意透支 

  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指的是利用个人信用可以透支的卡种。如果持卡人有违约行为,比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刑。恶意透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本站为您阐述一下二者的区别之处。

  恶意透支

  按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必须是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要区别于有合理因素不能归还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实施透支行为的当时,并不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项的主观故意,因而不能归还的情况,仍然属于民事调整的范围。

  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

  从解释学的角度讲,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应该不受信用卡来源的限制,只要行为人有冒充他人身份和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就符合语义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但是,法律规则有其特殊的规范性,根据刑法理论和现行刑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冒用行为”都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刑法第196条第3款明文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通过盗窃行为获得信用卡后冒用的,客观上虽然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但是依法不能以行用卡诈骗罪论处。

  要想保证自己的用卡安全,就要知道信用卡诈骗常见伎俩有哪些?并且了解一些信用卡诈骗小知识,这样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才会更加安全。

  (恶意透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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