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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重要通知:公交站点原则上不使用商业命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2 17:21:26    浏览次数:4
导读

  8月18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对进一步规范公交站点命名工作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交站点的命名原则和规则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并提出,今后公交站点命名应以地名为主,原则上不宜连续使用坐标式地名。  此前,南京公交站点命名通常是根据《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制定的,但是条例相对较粗,在实际操作中间发现需

  8月18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对进一步规范公交站点命名工作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交站点的命名原则和规则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并提出,今后公交站点命名应以地名为主,原则上不宜连续使用坐标式地名。

  此前,南京公交站点命名通常是根据《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制定的,但是条例相对较粗,在实际操作中间发现需要更加细化的原则指导。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公交站点命名和调整,彰显公交站名的地方特色、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GB/ 22484-2016)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拟定了全市公交站点命名(包括命名、更名、销名)这一文件,进行公开意见征集。

  此次公示提出,公交站点的命名应当遵循合法性、唯一性、便民性、稳定性等原则。站点命名应符合地名管理条例,以地名为主。站名应简单明了,易读、易懂、易记,具有准确的指向作用,导向无误。

  禁止一站多名或多站一名,确保全市范围内不重名。此外,公交站名原则上不使用商业命名,尤其是商业楼盘、写字楼、商业广场等在开发、招商阶段严禁以其名号命名。

  今后,公交站点命名应依次考虑以下名称,即站点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标志性建(构)筑物、文物古迹、旅游景点、历史文化街区的名称,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图书馆、公园、市民广场、体育场馆等;站点所在地区、道路及立交、重要路口等大型市政设施的名称;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枢纽和地铁站点的名称;站点周边大型安居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的名称。如果上述方法命名名称较长的,也可使用当地约定俗成的规范简称。

  如果在公共服务设施、标志性建(构)筑物、文物古迹、旅游景点、历史文化街区、大型市政设施周边有多个公交站点的,应在站点名称后标记方位,如 新街口南 龙江地铁站东 。

  命名规则中也详细提出了坐标式公交站名的使用方法。在新建城区或道路状况较为复杂时,用上述方法难以精确命名,可采用坐标式站名(站点所在道路在前,站点附近交叉道路名或标志性建筑在后),准确表明站点位置,如 上海路 · 北京西路 ,但原则上不宜连续使用。

  如果在公交站点周边无其他明显地标式参照物,用坐标式站名也不妥当时,在不引起纷争的前提下,可采用已具备明显地标特征的商业广场,或已入住多年的商业居住小区名称。原则上不使用副站名,确需使用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应以括号方式表示在原站名之后。

  南京目前有 700 余条公交线路,平均下来,一条线 余个公交站点。根据这份新的命名规则,会对这么多已有公交站点名称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规则的进行修改吗?

  新的命名规则确定后,是为了方便今后新线路或者新的站点命名,或者一些市民反映确实不方便的、容易混淆的,会逐步按照这一原则进行修改。目前新的命名规则还在征求意见,制定新的命名规则也不是说要把目前的全部推倒重来。而且公交站点的命名还需要规范的程序。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受理公交站点命名申请后,应进行实地勘察,必要时可召开相关座谈会,形成命名方案,在门户网站公示后做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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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使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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