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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3 05:46:41    浏览次数:9
导读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详情  本着“理论够用、强调实践、重在技能”的精神,本书主要介绍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针对一些重点、热点问题,突出强调结合大量具体实例,设计相关实训项目,进行相关能力训练。同时,本教材结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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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理论够用、强调实践、重在技能”的精神,本书主要介绍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针对一些重点、热点问题,突出强调结合大量具体实例,设计相关实训项目,进行相关能力训练。同时,本教材结合了*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尽量深入浅出,使之容易理解。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及其他职大、业大、成人高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资产评估、物业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教材,也可供房地产业的相关从业人员作为参考用书。

  房地产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的资料和资源之一。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逐渐成为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相应地,房地产法制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学习房地产法律法规,掌握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了解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和立法进程是学习房地产相关知识的基础。

  2004年4月,广东省东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根据某市政府的规划对旧城区进行改造。东兴公司根据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与拆迁范围内的大部分住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并顺利完成了大部分旧房的拆迁工作。在拆迁范围内,有一座两层高的常年废弃的民居。东兴公司希望按照评估价格以每平方米3 600元的价格对民居的产权人张某进行拆迁补偿,遭到张某拒绝。张某认为,待拆房屋的产权登记为商用房屋,应当按照每平方米18 00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东兴公司拒绝了张某所提出的拆迁价格,并于同年6月8日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按照每平方米3 600元的价格签订房屋拆迁合同,并尽快搬迁。案件被法院受理后,张某以商用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应当远远高于住宅的拆迁补偿价格为由提出抗辩,并向法院提供了证明房屋类型的房产证。原告东兴公司认为,被告所有的房屋不具有商用房屋的特征,是典型的住宅,有关部门所颁发的房产证存在登记上的错误,应当予以撤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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