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2 月 23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编号为中市协注[2017]MTN92 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注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为 58 亿元,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已全部发行
经营范围:对外贸易(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商品和技术);电力生产,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重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销售;对医疗健康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前身为 1991 年 8 月成立的南昌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新发”)。石狮新发是由南昌省新湖集团公司、石狮新湖工贸公司和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三家乡镇企业联合发起,经南昌省体改委闽体改[1991]010号文批准成立,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南昌省分行闽银函(1991)118 号文批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设立时总股本为 8,000,000 股,注册资本 800 万元。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人 2018 年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正常,前三季度较上年同期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且不存在影响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