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开学复课的要求,南丰县教体局坚持“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日,县教体局联合县卫健委、县市监局组成核查验收组,对提出复课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核查验收。检查组通过查阅材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复课的培训机构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制度建立、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消毒措施等逐项进行细致验收。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2家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复课验收,下发了《南丰县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通知书》。在此,我们有几点“温馨提醒”送给家长朋友:
请各位家长务必选择经教育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应悬挂在培训机构大厅显眼处,如果是复印件,可以请机构出示原件查核线、近期复课的培训机构只有一种。
近期只有经过相关部门“复课评估验收”,并收到县教体局下发正式复课通知校外培训机构,才可以恢复培训活动。因此,家长前往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到在培训机构醒目位置张贴的“南丰县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通知书”,才是符合规定的。
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只有在整改到位后,经核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复课。目前严禁任何未经核查验收同意的校外培训机构私自开展培训活动,如发现有培训机构违规开展收费或培训的,可向县教体局举报。南丰县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培训费,不可过早提前收取。”
“提前交费有风险,你想退费难上难”。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缴费时务必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因为机构提供打折、送课等优惠措施而超期超前交费。同时保留好合同文本和缴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校外培训并不是孩子提高成绩的最佳方式。同时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