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开个户,办张信用卡,把卡、密码、U盾都交给他就行。”匡某交代,这名网友告诉他不用担心会有不良影响,只需要用三个月,三个月后自行去银行注销,“一张卡给我500元。”匡某心动了,他试探着在本地几家银行办下4套信用卡,对方如约支付了他2000元。3个月后,匡某也顺利在银行把之前办的信用卡销了户。
不仅包吃包住,每张卡奖励500元,对方还主动提出给匡某支付辛苦费。匡某再也按捺不住要“做大、赚大钱”的想法,约上几个朋友,联系上对方要求来一次“深圳两日游”。
“他们给我们买了高铁票,安排了酒店。我们白天就辗转各家银行办理信用卡,晚上吃着宵夜欣赏鹏城夜景。”匡某说,两天一过,众人不仅没花一分钱还赚了几千元,而他则因为“介绍有功”,还额外多赚了一笔辛苦费。
“我刷视频的时候看过倒卖信用卡。”匡某坦言,在赚轻松钱之余,他也有过担心,“他们肯定不是干合法的行当,如果合法,怎么不自己去办卡,要来用我们的信用卡。他们不是去搞电信诈骗,就是用来洗钱。”
今年8月,警方锁定了电信诈骗团伙,并顺藤摸瓜抓住了匡某,此时他已经先后出售自己、转卖他人信用卡20余张。经初步侦查,该犯罪团伙利用收买的信用卡开展诈骗,涉案金额已经超过百万。
“因为有了‘与己无关’的银行卡加持,很多网络诈骗、洗钱、非法借贷才能如鱼得水,逃过司法部门一波又一波的打击。匡某的行为无疑是在帮助犯罪,也涉嫌违法。”案件承办人袁志颖介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匡某因为触犯收买信用卡罪的相关规定,将面临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的法律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