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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中期报告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8 13:15:20    浏览次数:6
导读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2 月 12 日(合同生效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5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9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9

  投资目标 驱动、在产业竞争中具备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严格控制投资组合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价值为本、成长为重”的投资策略来确定具体选股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

  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成立未满半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2月12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 号文批准设立。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3.1 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2004 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格。

  付斌 基金经 月 12 日 - 12 (LOF)、招商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张林 基金经 2020 年 2 - 9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助理研究员;2011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基金管理人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规要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也对分析中发现的价格差异次数占比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合理性解释。根据分析结果,公司旗下组合的同向交易情况基本正常,没有发现有明显异常并且无合理理由的同向交易异常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报告期内亦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市场先后经历了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冲击,在年初大幅上涨之后快速回调,整体波动幅度增加。全球主要经济体采取了宽松货币和财政刺激的应对措施,全球权益市场逐步走出低谷, A 股市场在大幅下挫之后亦逐步走强。为应对疫情冲击,国内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双发力,对经济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起了关键支撑作用。报告期内结构性行情非常明显,医药和消费领跑市场。电子尤其是半导体在报告期内受海外疫情和华为事件冲击,波动率相对较大,但整体来看表现相对优秀。随着疫情逐步稳定,5G 产业创新周期将重回升势。报告期内,上证综指下跌 2.15%,创业板指上涨 35.60%。从行业来看,医药生物、休闲服务、电子、食品饮料和计算机涨幅居前,采掘、银行、非银行金融、交通运输和钢铁跌幅居前。

  本基金成立于 2 月 12 日,报告期内处于建仓期,建仓早期平均仓位偏低,截止报告期

  末仓位已上升至同类偏高水平,配置以电子、传媒和医药为主。少量配置可转债,早期流动性管理以保证金存款为主,后期配置长期国债和参与交易所回购管理流动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6.3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3.10%,C

  展望 2020 年下半年,预计国内经济将在政策刺激下依旧保持在复苏通道中。随着经济逐步企稳,央行对流动性的态度已经发生了边际变化,货币政策从应对危机的宽松模式转为常态宽松模式。目前,A 股依旧处于盈利周期修复的通道中,但是受制于流动性的边际变化,股票市场面临的机会可能相比上半年有所降低。部分行业在上半年已经积累了可观涨幅,我们认为有必要降低下半年的收益率预期。但是我们认为,科技创新依旧是未来的

  投资主线G 周期目前依旧处于早期,其他行业例如医药和新能源等,技术创新也越来越成为价值创造的源泉。本基金的配置会重点关注景气持续改善的新兴科技行业,例如消费电子、半导体产业、医药和新能源等领域。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咨询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 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 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托管人依法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注: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招商科技创新混合 A 份额净值 1.1635 元,基金份额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9]2677 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 限为不定期。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989,675,281.21 份,经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0)第 00063 号 验资报告。《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科技创新”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2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4)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持有期内,按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价值和预计收益率计算的利息逐日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其中属于证券投资收益的部分冲减应计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为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负债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按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计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易费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本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

  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 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2008 年 9 月 18 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

  作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资管

  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人民币 989,675,281.21 元,折算为 989,675,281.21 份基金份额。根据《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计算并确认,本基金认购资金在募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80%,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C 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80%÷当年天数。

  6.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6.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涉及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保证本基金的基金资

  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

  的基本策略是识别和分析本基金运作使本基金面临各种类型的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

  度,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与本基金相关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全面、独立、互相制约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为原则的,监事会、董事会及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等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的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及其他。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对于与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投资品种相关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投资品种的信用等级评估来选择适当的投资对象,并限制单个投资品种的持有比例来管理信用风险。附注6.4.13.2.1至6.4.13.2.6列示了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投资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信用评级,该信用评级不包括本基金所持有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注:上述评级均由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做出。

  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本基金流动性风险来源于

  开放式基金每日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部分投资品种交易不活跃而出现的变

  现风险以及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变现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附注 6.4.12

  所披露的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外,本基金未持有其他有重大流动性风险的投

  资品种。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巨额赎回条款,

  设计了非常情况下赎回资金的处理模式,控制因开放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

  金持有人利益。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监控和预测本基金的流

  动性指标,通过对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指标来持续地评估、选择、跟踪和控制基金投资的流

  动性风险。同时,本基金通过预留一定的现金头寸,并且在需要时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将来现金流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是银行存款及债券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日常通过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及优化利率重新定价日组合等方法对上述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受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该风险可能与特定投资品种相关,也有可能与整体投资品种相关。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股票,所有市场价格因素引起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均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中。本基金在构建资产配置和基金资产投资组合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事前和事后跟踪误差的方式,对基金资产的市场价格风险进行管理。

  注:上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金额人民币 2,441,625.12 元,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0.27%。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的“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 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 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 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 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恒生电子(证券代码 600570)、司太立(证券代码603520)、亿纬锂能(证券代码 300014)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 2019 年 7 月 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被国家税务

  根据2019年9月1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示。

  根据2020年4月2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根据2020年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关处以罚款。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注: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注:分级基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5 月 7 日的公告,因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辉女士、金旭女士、杜凯先生、王小青先生、何玉慧女士、张思宁女士、邹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何玉慧女士、张思宁女士、邹胜先生为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邓晓力女士及独立董事吴冠雄先生、王莉女士、孙谦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5 月 12 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小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旭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与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等维度进行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1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1-22

  2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1-22

  3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1-22

  4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1-22

  5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1-22

  6 关于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2-10

  7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理人网站 2020-02-10

  8 关于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2-11

  9 关于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2-12

  10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 理人网站 2020-02-12

  11 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2-13

  12 中国人寿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 理人网站 2020-03-13

  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5-07

  14 投资者及时上传身份证件影印件并完善、更新 理人网站 2020-05-09

  15 关于开放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日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5-11

  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5-12

  1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相关基金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0-06-03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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