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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的化妆品总是少了一些 没想到竟然是同居房东干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9 07:36:31    浏览次数:2
导读

  同居房东的房间内摆了不少化妆品,巧的是,这些化妆品竟然和自己店里近期丢失的一模一样!原来,这位同居房东偷配了她的钥匙并悄悄入店,盗走了化妆品。日前,该房东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2017 年,外地的陈女士与遵义籍 29 岁女子王某通过学习认识,并成为好友。后来,陈女士来到遵义发展准备租房子时,王某提出

  同居房东的房间内摆了不少化妆品,巧的是,这些化妆品竟然和自己店里近期丢失的一模一样!原来,这位同居房东偷配了她的钥匙并悄悄入店,盗走了化妆品。日前,该房东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2017 年,外地的陈女士与遵义籍 29 岁女子王某通过学习认识,并成为好友。后来,陈女士来到遵义发展准备租房子时,王某提出向陈女士借钱 5000 元,并让陈女士到其家中同住,5000 元用于抵扣房租。

  今年 6 月 1 日,陈女士下班回家发现平时放在沙发上的插板不见了,想着可能是王某拿到房间用,于是去王某房间寻找插板。

  不过,陈女士却吃惊地发现,王某化妆桌上有很多美容院的产品。更为巧合的是,这些产品正是美容院近期莫名丢失的的东西,其中包括仅供展示不对外销售的产品。难道是王某偷了自己的东西?陈女士于是报了案。

  经警方调查,王某承认,5 月 2 日晚上,她趁陈女士不备,悄悄拿走其美容院的钥匙并配了一把。随后的 5 月 8 日、13 日、28 日,她先后 3 次夜间进入美容院,盗窃各类化妆品共计价值 6949 元。

  8 月 14 日,汇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犯盗窃罪一案。法院认为,王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因案发后赃物已追缴并返回被害人,被告人王某取得了陈女士的谅解,法院于是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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