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是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却有人自作聪明将六合彩赌债伪装成借款到法院起诉。近日,乐清法院判决一名将六合彩赌债虚构成借款起诉被告人的虚假诉讼罪,潘某因此被判处拘役四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潘某,女,47岁,乐清仙溪镇人。2017年1月至5月份,潘某帮周某垫付购买六合彩三期,累计金额万余元。后潘某多次向周某讨要垫付钱款,周某以各种理由推拖。同年5月16日,潘某找到周某要求其以借款名义写下欠条。周某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款金额1829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17年年底。到期后,周某仍以没钱还款为借口,拒不还钱。
2018年3月16日,潘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乐清法院起诉周某,要求周某还钱。同年8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潘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中,潘某向法官陈述,周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其借款18290元。周某未到庭参加应诉,该案缺席审理。
即使被告缺席,细心的法官通过庭审,还是发现了该案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纠纷的蛛丝马迹。经过谈话询问,最终潘某承认了该“借款”实为帮周某垫付的六合彩赌博款。法官查明周某向潘某借款的事实不存在,故驳回潘某的诉讼请求。同时,由于潘某虚构事实进行诉讼,涉嫌犯虚假诉讼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法院认为,潘某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李伟康 通讯员 王孝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