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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发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结果(第二批)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9 11:57:1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2
导读

各相关单位:安徽省气象局于2020年7月中旬组织第二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对19家气象部门内资质检测单位2019年度

各相关单位:

安徽省气象局于2020年7月中旬组织第二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对19家气象部门内资质检测单位2019年度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质量考核。本次质量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由省气象局组织部门内、外专家开展。现将质量考核情况通告如下:

质量考核依据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

2. 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

3.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4.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GB/T 32938—2016)

5. 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QX/T 319—2016)

6.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232—2019)

7.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149-2011)

8.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GB 50057—2010)

二、质量考核结果

根据《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规定,质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

本次质量考核对我省气象部门内19家检测资质单位进行质量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按照《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要求,质量考核组从被考核单位年度报告中按照5%的比例抽取检测项目,累计抽取了115份检测报告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项目102项、一般不合格13项、严重不合格0项。质量考核结果详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考核结果表》(附件)。

三、质量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次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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