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消息,首届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已经开始。通过评选,获奖组织将由市政府表彰奖励,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奖金每家50万元。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许文平介绍,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于今年8月10日由台州市人民政府正式设立,旨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类标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奖项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名额不超过4个。”
据悉,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均可以参与申报。
申报的项目包括主导或组织制(修)订单个标准或一定范围内具有内在联系的多个标准。主导制(修)订标准是指在标准制(修)订者名单中排名首位;组织制(修)订标准是指标准的发布者或者牵头制定者。
“标准应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实施2年以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许文平说,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A档,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A档,服务业组织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市内同行业位居前列,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作要求;
1、申报表。申报组织按照《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2、自我评价表。申报组织按照《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见附件)进行自我评价,并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自我评价表。
3、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当提供与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如无法提供的,需作出书面说明。
(一)提出申请。申报组织是县级单位的,应当向所在地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是市级单位的,应当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收到申请后,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对申报组织的标准创新贡献总体水平作出评价,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汇总各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填写《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组织汇总表》(见附件),报台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同一推荐单位每次推荐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个。推荐单位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把关不严的,减少下一次推荐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