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宁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的主体责任,从医院和医师行为规范、病历规范、药事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以及数据安全五个方面对互联网诊疗服务进行了规定,旨在加强和细化全流程管理。《规范》特别强调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要求在遵循互联网诊疗服务特点的前提下,尽可能借鉴当前关于线下医疗服务规范的法律法规,将其应用于线上新场景。
《规范》明确提出了对互联网医院和医师行为的要求,规定互联网医院应当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加强医师管理,确保医师本人接诊。医师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时必须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中,应利用文字、语音、图像等方式获取足够的信息,以支撑全面分析病情、疾病诊断、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不得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全代替医师进行问诊、书写病历、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诊疗时不得引导患者至互联网医院以外的、无法被该互联网医院监管的其他交流工具(如微信、QQ、私人电线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复宁夏成为国家首个“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以来,银川市先后出台了《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互联网医院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等18项配套政策、5项行业自律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在银川落地的21家互联网医院成立了互联网医院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