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2020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5
7.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0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 个月为建仓期,截止到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 个月为建仓期,截止到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5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9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设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共享研究成果,在确保投资组合间的信息隔离与保密的情况下,保证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采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并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防范和控制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2020年上半年,对债券市场来说是波澜壮阔的半年。1月20日,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超出预期,债券利率开启下行趋势。受到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爆发的影响,海外央行普遍采取超常规的宽松措施,国内央行货币政策也明显宽松,多次降准、降息、调降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资金的泛滥式宽松使得利率债收益率从1月20日到4月中下旬走出了一波单边下行的牛市行情,各期限收益率均推向历史新低,利率曲线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117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72.5bp。进入5月,国内疫情防控态势明显好转,市场的关注重心逐渐由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情况转移到基本面的恢复情况和央行宽松政策的持续情况。经济数据
和金融数据在5月均出现明显好转,市场对经济反弹信心有所恢复,同时利率债供给压力明显加大,专项债放量带动当月地方债供给规模大幅增加,汇率一度逼近7.2%的重要关口。种种因素作用下,央行出于防控金融风险和资金空转的考虑,货币政策开始实质性收紧,从“饱和式宽松”回购“常态化操作”,利率中枢上移向OMO利率2.2%靠拢。这基本逆转了市场前期对央行加码货币政策的预期,经济基本面与货币政策对债市均不利,利率债市场快速调整。从4月30日到6月30日,1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107bp,5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79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33bp,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上移,回吐了前期涨幅。
信用债市场方面,整体走势基本与利率债保持一致,只是波动幅度相对较小,信用利差呈现先阔后窄行情。3月开始,受到中短期利率债继续下行的影响,信用债出现一定程度滞涨,信用利差被动走阔。而5月开始中短期利率债收益率出现大幅下跌,信用债由于票息因素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抗跌属性,信用利差开始被动收窄。 报告期内,前4个月由于资金面的极度宽松以及央行不断下调公开市场利率,整体债券市场利率中枢快速下移,货币基金投资收益受到明显冲击。后随着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操作,基金收益有所上行。在策略上以配置高评级同业存单、中短期存款、回购几大类主要配置资产为主。
截至报告期末长安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8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25%;截至报告期末长安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0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25%。
海外市场方面,欧美经济陆续复工,可能也是避免经济崩溃的无奈选择,但部分经济体复工后新增病例又创新高,也会拉长整体抗疫的时间,而新兴市场国家疫情仍在蔓延,经济复苏道阻且艰,依然需要时间。海外市场对中国进口需求的恢复也会相对缓慢,中间甚至可能会反复,外需存在不确定性。
国内市场方面,经济逐步恢复至正轨可能是下半年经济的主线月以来随着生产端的复工复产带来了经济动能初步复苏,而随着防疫措施逐步降级或取消,此前由于防疫措施而受到抑制的需求适当释放,带动了经济恢复。6月整体经济数据向好明显,超出市场预期。
财政政策方面,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国财政收支状况一度承压。预计下半年财政政策将更加积极有为。财政部已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同时陆续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随着国内复工复产持续推进,预计财政收入将有所提升,但
在目前海外疫情发展仍不明朗和减税政策的双重影响下,将维持负增长局面。财政支出方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预计下半年财政支出将大幅增加,保证脱贫攻坚和基本民生领域的建设。仍需关注后续债券供给情况。
货币政策方面,目前来看进入了观察期,央行定力十足,但在实体经济和就业没有完全复原之前,货币政策大概率不会进入方向性转变,而是维持目前的宽松态势不变。
利率债方面,后市大概率以震荡为主。虽然经济基本面确定性复苏,但斜率可能难超预期,就业也未见明显改善,大概率会围着市场消息和资金面变化上下波动;中期随着基本面和货币政策逐渐明朗再有所调整。
信用债方面,市场信用分层现象依旧,高等级信用债各期限收益率位于低位,配置价值不足,一旦市场反转安全边际有限,短久期的中低评级信用债票息收益目前看更为稳妥。
综合考虑现有的宏观经济状况、政策方向,基于DR007利率中枢已经回归政策利率,投资价值提升,这一环境有利于货币基金市场。后续在策略上我们将继续重点关注高评级同业存单、高评级高流动性现券、中短期存款、回购几大类主要配置资产,紧跟市场趋势,适时调整杠杆和久期。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清算登记部按照管理层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固定收益品种外),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对本基金所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进行了6次基金收益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分别为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29日。累计分配收益10,949,577.22元,利润分配金额、方式等符合相关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89号文)的批准,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573,358,755.5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0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自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6月30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估值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影子价格。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
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级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自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基金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采用摊余成本法摊余的债券投资成本。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间的差异在合理范围内。
573,332,659.12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26,096.38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573,358,755.50份。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3% / 当年天数。2019年7月1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 / 当年天数。2019年7月1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 / 当年天数
长安货币A类支付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长安货币B类支付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申购费为0元。以上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金额。
本基金通过“广发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于2020年0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元0.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如经抽签方式确定需要锁定的,锁定期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证券投资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得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减持还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0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909,871.54元,是以以下债券作为质押。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0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为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层面)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相关部门构成的全方位、多层级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贯穿日常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渗透到各个业务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建立了集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风险报告为一体的风险管理机制,全面、及时识别、分析和评估各类风险,有效防范日常经营和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广发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未评级债券为国债、央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等免评级债券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银发[2006]9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以及2006年11月21日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短期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四等六级,符号表示为:A-1、A-2、A-3、B、C、D。每一个信用等级均不进行微调。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如图列示。
未评级债券为国债、央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等免评级债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银发[2006] 9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以及2006年11月21日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划分成三等九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所有者权益) 无固定到期日。
此外,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了巨额赎回条款,制定了发生巨额赎回时资金的处理模式,控制因开放模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银行间市场正常交易的债券、同业存单、逆回购以及银行存款等。基金组合资产中的主要投资标的属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中定义的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范围,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的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和测
算,保证该基金每日净赎回申请不超过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新规中定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超过基金的资产净值的10%。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日常通过对持仓品种组合的久期分析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市场报价以外的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于2020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782,896,017.74元,无属于第一,三层级的余额。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限售期间等情况时,本基金将相应进行估值方法的变更。根据估值方法的变更,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可观察与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级。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7.9.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线)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 5000 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
(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
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 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 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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