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除辖区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消除烟草广告和烟草制品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和影响,确保辖区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一)开展香烟经销户烟草广告专项整治。采取拉网式清理的方式,对辖区内各类香烟经营商户涉及“烟草”广告的内容进行规范清理,确保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处盲点。
(二)开展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烟草广告标示物品专项整治。对涉及印制有香烟品牌标志的宣传画、用品用具、服饰等进行清理整顿。
(三)开展香烟经营场所的各类烟草张贴画及宣传品专项整治。对辖区各主要街道、集贸市场等经营户非法设置的烟草广告、宣传字画进行全面的集中清理。
(四)开展飞机场、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窗口单位和商业繁华地段及广场的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减少烟草广告对大众的负面影响。
(五)开展娱乐场所的变相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在饭店、酒吧、餐馆、KTV等场所,重点对烟草广告礼品和带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的烟灰缸、打火机、钥匙链等用品、用具进行清理整治。
(六)开展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运用烟草赞助的形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是否在文体活动中发布烟草广告,是否进行烟草促销活动等。
(七)开展媒体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户外广告是否发布烟草广告或存在变相烟草广告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清理烟草广告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工作模式。
(二)明确职责,强化巡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草广告具有反复性、流动性的特点,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实行地毯式清理,做到发现一条清理一条,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市局广告监管科将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辖区局进行整改。同时,各单位要强化与烟草专卖部门的协调联系,共同抓好烟草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广告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