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1、建筑东侧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2.2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西侧1-3层疏散楼梯、东侧2-3层疏散楼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2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3、第8层2扇防火门闭门器损坏,且不能完全闭合,损坏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4、1-8层封闭楼梯间共12扇防火门,5扇防火门损坏,且不能完全闭合,损坏率约4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经大队集体议案,综合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为有效督促单位尽快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县政府已实施挂牌督办,下发了《县长督办令》。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线索。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