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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台州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 “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31 08:02:50    浏览次数:10
导读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和《浙江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的通知》(浙普办〔2020〕16号)以及市守法普法协调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和《浙江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的通知》(浙普办〔2020〕16号)以及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对照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客观地对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深化法治台州建设和“两个高水平”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坚持党政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线上验收与线下走访相结合,“七五”总结与“八五”调研相结合,内部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1.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情况;

  2.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尤其是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4.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情况;

  6.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目前关于疫情防控、民法典、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的情况;

  总结验收对象分必查和抽查两个部分。各县(市、区)、集聚区为必查对象,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为抽查对象。其中,视情对县(市、区)、集聚区抽查1个乡镇(街道),重点走访1-2个基层单位,市直单位抽查8个单位。原则上“七五”普法中期已抽查的单位,不列为此次抽查范畴。

  1.线上审核。全面审核各县(市、区)、集聚区和市直单位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同时,采取各地、各市直有关单位向市普法办报送“七五”普法相关数据(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的链接)的方式开展非现场总结验收。

  2.实地检查。成立3个市总结验收和调研组赴各地、各单位开展总结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对照检查标准评估等方式进行。

  3.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对各地落实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青少年法治意识、社会公众法治素养、依法行政、法治环境等方面开展调查。

  根据《台州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科学有序推进“八五”普法(2021—2025年)规划编制,为全市顺利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做好制度准备。

  以深入贯彻落实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通过广泛调研,切实了解社会各界对编制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的思路、设想、意见和建议;明确全民普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新定位新使命;明确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在法治台州建设大局以及“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总体部署中的定位、目标、任务和举措。

  设立“台州市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编制课题”项目,所需经费从年度普法工作经费中开支。由市普法办牵头组织邀请国内高校法学院专家学者领衔课题调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传媒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调研。

  2.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分析研究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探索研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

  4.围绕树立全社会法治精神,了解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新特点、新需求;

  5.围绕市委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大部署,分析研究如何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如何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依法治理能力;

  6.围绕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调研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机制;研究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举措;

  7.围绕建设有台州特色的法治文化,调研了解丰富法治文化内涵的新举措,丰富公民法治体验的新形式。

  深入国家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学校、两新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和组织,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八五”普法公众需求问卷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普法办的指导下进行,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普法办承担。全市拟成立3个检查验收和调研组,由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分别担任各检查组牵头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相关同志担任成员。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建设,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总结验收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社会化”要求,高站位、高起点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二)改进工作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实际,改进方式方法,不搞层层听汇报、要台账等做法,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扎实有效推进总结验收和调研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宣传“七五”普法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运用多种形式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关键词: 台州市成立时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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