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股票简称:正泰电器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223,000.00万元
因公司户用光伏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安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23,000.00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正泰安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223,000.00万元。
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9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16、临2020-023、临2020-031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对象: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578,155.66万元;总负债487,899.44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63,219.46万元;净利润16,182.89元
(一)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四)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57,890.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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